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十二条有效新建物业服务区域内配建的会所、幼儿园、车位车库、架空层、环卫设施、邮件(快件)接收等配套设施,应当在房屋销售合同中载明投资主体、权利归属。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4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