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合理利用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