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事项清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按照程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