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测绘条例/第五章 地理信息服务和应用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依法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公众依法依规采集处理地理信息数据,参与地理信息数据集聚与更新。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