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测绘条例/第四章 测绘成果第二十四条有效测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基础测绘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专项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成果,应当经有资质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