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布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

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应当符合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