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对奶产业开展产销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奶产业形势,及时向社会发布奶产业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奶产业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