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自治区奶产业发展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规划引领、法治保障、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奶产业体系,推进奶产业现代化。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