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拓展跨省域的知识产权交流协作,重点推进知识产权东西部对接合作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自治区拓宽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渠道,积极参与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