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自治区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完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为有知识产权维权需求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公益援助。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