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促进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