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市和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制定支持磁州窑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的措施,优化磁州窑产业布局,支持磁州窑文化产业园区、磁州窑原材料储备基地、陶瓷技术创新研发基地等建设,加快发展磁州窑文化产业新质生产力。
市和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数字化资源、智能化处理、网络化传播等技术,建设磁州窑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陶瓷科技创新平台、陶瓷文化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创新陶瓷市场营销模式,扩大陶瓷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范围,构建现代化磁州窑文化产业供应链体系。
市和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引导陶瓷企业、科研机构在艺术陶瓷、日用陶瓷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加强装备制造、航天航空等领域陶瓷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推动高技术陶瓷、工业陶瓷等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