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者应当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因其信息误差造成车辆空驶、运输延误等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