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二十四条已修改从事瓶装液化气等压缩气体专业运输的,应当采用厢式专用车辆,并按规定在车体上喷涂标志。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