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二十二条已修改鼓励使用标准化、模块化、轻量化厢式半挂车、集装箱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鼓励发展多式联运、网络货运、城市绿色配送等运输组织方式。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