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档案违法行为,有权向档案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举报、投诉。接到举报、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