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业设计主体培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对工业设计机构、设计成果转化进行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设计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工业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企业用于工业设计的研发费用,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