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章 管制政策第九条有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调整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其中重大政策应当报国务院批准,或者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