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对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列入预算,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