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第二章 烈士的评定第十二条有效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将烈士名单呈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烈士证书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发。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