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