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用水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水价政策,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城市供水应当实行阶梯水价和分类水价,由水工程供给的农业供水应当逐步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优水优用,中水回用,优化城市供水的统一调配,保障用水供给。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