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程序的衔接和保障机制,加强对黑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