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利用和治理修复第三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加强坡耕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