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黑土地保护激励机制,通过实施项目、落实黑土地保护措施奖补资金等扶持政策,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有关管理单位保护黑土地的积极性。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