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黑土地保护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培养黑土地保护相关人才,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