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申请开办文化经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一)有相应的注册资金;(二)经营场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三)有相应的人员和设施。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