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预防控制疾病,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江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