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三十一条有效法规草案中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权限的,提案人在提请审议前应当做好协调工作。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