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第六章 文化保护与传承第四十八条有效市、贾鲁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流域文化遗产特色和优势,制定文化旅游开发方案和实施计划,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鼓励、支持旅游经营者将文化资源与乡村振兴、旅游发展相结合,开发旅游产品,创建旅游品牌,发展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促进文化资源合理利用。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