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的山、岛、岭、水、林、园、湿地等各类建设项目,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历史文化遗迹等自然和人文条件,突出园林式建筑风格,体现中原文化特色。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