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限制和规范养犬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