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对个人作出三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作出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