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利用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的,由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