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展会活动管理适用本条例。非营利性质的展会活动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4月2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