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条有效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规定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7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