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和解释第三十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拟订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再由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