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的报告。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人说明情况。

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