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提升公共空间品质,营造美丽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