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第十六条有效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代表依法参加视察活动,对代表参加视察活动的时间必须给予保障,所占用的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参加视察活动,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