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陕南民歌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平台,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数字化多媒体等形式,对陕南民歌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保存、展示和传播。

陕南民歌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