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5月10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9月29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的《吉林省林木种子经营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