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边境旅游第六十一条有效旅行社组织边境旅游,应当以团队的形式从国家指定的口岸整团出入境,并在与接壤国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旅游活动。边境旅游团队的旅游活动应当在旅行社委派的领队组织下进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