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六章 区域协作第四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与武汉市、随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具体补偿协议由市人民政府与武汉市、随州市人民政府协商签订。鼓励建立府澴河流域范围内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府澴河流域受益主体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