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调整府澴河流域产业布局和结构,将节水、节能、节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列为发展重点,推动流域绿色低碳发展。府澴河流域不得新建、扩建国家和省明令禁止建设的污染项目。已经建成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限期予以关闭、搬迁、转产或者改造。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