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海洋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等事项。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