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光伏及配套产业的精准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产业链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加强信息共享,提升金融服务和保障水平。

设立运用产业基金、工业基金,为先进光伏及配套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推动产业发展。

支持光伏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方式完善产业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培育壮大领军企业。

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