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