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