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和保障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